計畫目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為配合輔導及培育農業青年人力政策,支應青年從農創業所需資金,特訂定本要點。
申請對象
(一)年齡十八歲以上四十五歲以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高中職以上學校農業相關科系畢業。
2.申貸前五年內曾參加農委會所屬機關(構)、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漁)會、農業學校(院)舉辦之相關農業訓練滿八十小時。
3.農會法第十二條所定農會會員或漁會法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甲類會員。
4.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所定被保險人。
5.依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規定完成登記且經評鑑合格產銷班之班員。
6.曾獲農委會、直轄市或縣(市)政府頒發農業相關獎項。
7.具農場實習或有從事農業生產經驗。
8.申貸前五年內曾獲農委會農村再生青年返鄉相關專案輔導或補助。
(二)申貸前五年內曾參與農委會為改善農業缺工而成立之農業人力團並取得結訓考試及格證書,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
(三)依農委會所定青年農民專案輔導相關規定遴選之專案輔導青年農民。
前項借款人於貸款存續期間,如有農業以外其他職業者,其所支領之年薪資所得加計執行業務所得之合計數應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之全年總額。
(詳細內容請以公告單位網址為主,本站僅提供資訊參考)
https://www.boaf.gov.tw/boafwww/index.jsp?a=ct&xItem=169651&ctNode=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