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年臺南市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委員(青年代表) 徵選作業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青年事務委員會設置要點。二、 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三、 報名資格:關心臺南在地議題且具參與公共事務熱忱,年滿 18 歲至 40 歲(出生年為民國 69 年至 91 年)之學生或社會青年均可報名。
四、 委員聘期:2 年。
五、 徵選名額:本次徵選作業預計選出青年代表 16 人(正取 16 名,備取 8 名)。
符合報名資格者,請於 109 年 8 月 24 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3 日止至活動網站(https://reurl.cc/0obr7x)進行線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