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目的
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為健全新創事業投資市場機制,改善台灣天使投資環境,藉由與天使投資人共同投資,並提供新創企業創立初期營運資金,運用天使投資人投資經驗,提供被投資事業後續輔導諮詢與網絡連結。本方案以扶植風險性較高新創企業為主要目的,而非以財務獲利報酬為單一考量。
申請對象
本方案由天使投資人或新創事業提出申請,新創事業獲得天使投資人推薦者,本基金得優先考量投資。
本方案之天使投資人係指至少能提供1名業師輔導被投資事業之下列機構、組織或其成員:
(一) 天使投資基金
(二) 創業投資事業
(三) 天使投資組織
(四) 天使投資俱樂部成員
(五) 加速器或育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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