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家實證計畫 發佈日期: 2021-02-032021-02-03 作者: DlMtHkf3Sq 計畫目的 辦理新創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挖掘具前瞻性或以新南向為目標市場之新創產品或服務,採購其產品服務上架共同供應契約供需求機關訂購,並鼓勵地方政府投入新創產品或服務之體驗及利用。 申請對象 新創企業(詳細內容請以公告單位網址為主,本站僅提供資訊參考) https://www.moeasmea.gov.tw/ct.asp?xItem=15234&ctNode=1218&mp=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