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 http://www.soho.dbodm.com/index.php?act=detail&ID=592)
「先小人後君子」與「白紙黑字寫明白」是合夥創業前所要遵循的兩大法則。
合夥到最後會產生爭議的原因,經常是以先前合夥條件未談妥寫明,與合作後夥伴的行為態度產生變卦等兩大要素為主。
是以自合夥權責的分派、利潤的分享、損失的分攤、資訊的揭露,到退出拆夥機制與爭議仲裁機制的設立等,合夥契約若能寫得愈清楚明白,對合夥人彼此的保護程度也就會愈高。當然若有律師朋友能一同協助合夥契約的擬定,並於合夥雙方簽署契約後送往法院公證,則是最好不過的了。
經驗告訴我們,縱使是與自己的兄弟姊妹合作創業,若能遵循上述的兩大原則,則日後因經營所產生的兄弟姊妹鬩牆的悲劇將會減少許多,倘若真有爭議發生,至少也能有個仲裁調解的依據。